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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重要批示,明确医改工作四大方向!

2022-7-18

国务院总理在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明确,下半年医药改革4大重点。


01

下半年4大医药改革方向,定了


7月14日,国务院总理在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做出重要批示。


具体如下:


1.持续实施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等便民惠民举措,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2.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等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3.进一步做好中医药振兴发展、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工作。
 
4.进一步加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发挥高水平医院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基层能力。



此外,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还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近年来,通过持续深化医改,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建成全世界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特别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卫生系统经受住了考验,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02

明确医药、医保、医疗改革重点


4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覆盖了医药、医保、医疗,分别从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振兴;药品及耗材带量采购常态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目录统一,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绩效改革;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医联体建设展开。

下半年,多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已经明确,对医药产业、药企发展将带来较大影响。


“350个”目标再次明确,持续推进带量采购

 

下半年仍要进一步推进带量采购已经是势在必行的事。今年以来,国家及多部门均在带量采购方面频繁发文。

 

7月8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强调,2022年底国家和省级(或跨省联盟)集采药品品种数累计不少于350个,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累计达到5个以上。

 

实际上,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明确要求,要继续扩大药品和耗材集采范围,力争每个省份“国家和地方采购药品通用名数合计超过350个”。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到,药品带量采购品种数2025年预期目标大于500个。

 

此前,国家开展的六批七轮国家集采中标药品数量已经达到234个。第七批国采拟中选结果刚刚公布,又有60个药品采购成功。

 

从国内的省级联盟药品集采来看,联盟数量已经达到20个以上。带量采购药品数量达到“350个”的目标还在继续。除了数量,具体的药品品类也早已有所要求。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此前在吹风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原有集采领域化学药、胰岛素、人工关节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在其他领域进行探索,包括中成药等。在去年部分省份已经组织联盟采购的基础上,今年要有序进一步扩大范围。三大领域全覆盖,没有侥幸带金销售的生存空间。

 

接下来,还会公布第七批国采正式中选结果。根据官方消息,2022年11月,全国有望用上第七批国采降价后的中选产品。


业内有观点认为,第八批国采应该也在来的路上了。虽然因疫情延缓了3个月,但集采的进度预计仍将持续推进。


除了国家集采,多个省级联盟集采也有了新进展——湖北省印发深化医改2022年工作重点中也提到,探索构建跨省联盟采购机制,推进中成药第二批联盟集采工作;八省二区第四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又对18个大品种进行带量采购,其中涉及多个重点监控和非医保产品。

 

全国医保目录统一,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改革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规定,省级医保部门应确保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增补药品的消化工作。

 

今年是地方医保增补药品消化工作的第三年,各省对增补药品的消化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已经有13省完成了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分别是广东、海南、河北、河南、湖北、内蒙古、宁夏、江西、黑龙江、甘肃、广西、云南、西藏。

 

很快,全国医保目录就要迎来统一的时代。

 

与此同时,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在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域上线。该平台涵盖支付方式、跨省异地就医、公共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等14个子系统,有效覆盖约4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约40万家定点零售药店。

 

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到,要持续实施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等便民惠民举措。等到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联网,异地就医必将更加便捷。

 

值得一提的是,各省医保支付工作也在有条不絮的进行。

目前已经有20多个省份公布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包括西藏(18个)、河北(27个)、浙江(20个)、北京(27个)、新疆(21个)、宁夏(27个)、安徽(22个)、湖南(28个)、山东(23个)、江西(29个)、河南(29个)、贵州(24个)、四川(29个)、江苏(25个)、福建(30个)、广东(27个)、内蒙古(30个)、陕西(30个)、广西(27个)等。


同时,DRG/DIP改革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7月13日,国家医保局评估组到达金华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调研评估,金华市将持续深化DRG支付改革方式。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规定,到2025年,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要达到70%。


国家医保局出台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


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在全国推广DRG和DIP下,将改变以往的按项目付费等方式,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深化公立医院绩效改革

 

近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印发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的通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中,增设对于基本药物处方使用品种数量占比的考核内容以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完成比例的考核内容。

 

同时,剔除有关项后的医疗收入增幅。用于反映剔除散装中药饮片、小包装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罕见病用药收入,长期处方产生的药品收入,以及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中谈判类药物收入后的医疗收入增幅情况等。

 

而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印发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的通知》,同样对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使用占比、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占比等做了要求。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二三级医院覆盖的范围极广,其改革对相关医疗机构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今年2月23日,全国医疗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坚持“三医联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直以来,公立医院都是联结医药、医保、医疗三者的枢纽平台,更是医改的核心。

 

会议还指出,要坚持“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即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为目标持续加强医院管理,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开创医疗管理工作新局面。

 

3月4日,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更是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着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二是着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三是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除此之外,中医药利好消息更是频出,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指出,加快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治理水平等。

 

下半年医改政策已经明确,不管是药企还是医药人,都要抓紧时间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