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5
其中,《意见》首次放开连锁加盟,明确支持发展无人智慧药店,细化自动售药机销售范围,确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推行慢性病患者处方留存购药制度。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纾困解难,有利于激发药品零售市场活力,有利于提升药品零售连锁率,有利于助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医药零售连锁产业步入发展快车道。
《意见》强调,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在兼并、重组、加盟期间要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对控股连锁企业、所属门店特别是加盟门店的管理。
除了河北外,今年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多项举措提升药品连锁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指出认可加盟行为,并明确相关管理办法。
《办法》着重强调对连锁经营这种行为、方式的予以明确,其中,认可加盟行为并明确将遵循“七统一”管理规定加盟店纳入零售连锁门店管理是《办法》修订的核心和创新。具体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拓宽了连锁企业配送渠道,增加连锁企业药品销售市场份额,加盟药店可以利用连锁企业的多项赋能,连锁企业和加盟药店之间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率水平和零售药店规范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发展。
二是允许连锁总部集中储存、包装、发运其直营连锁门店网络销售的药品、直营门店之间调拨药品,有利于降低连锁企业药品流通的成本,推动药品网络销售加快发展,方便消费者购药。
三是给予诚信守法企业政策便利,优化行政审批工作程序,有利于连锁企业兼并重组,提高集中度,做大做强。
四是增加连锁企业委托配送药品企业的家数,消除连锁企业药品配送的区域障碍,有利于连锁企业突破发展的地域制约,更好地满足消费者购药需求。
五是简化连锁企业和连锁门店的开办许可程序,大大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快速发展。
六是完善全省药品监管系统的许可数据管理,减少企业多地提交资料和报送数据,有利于提高全省零售连锁融合监管效能,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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