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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家医保局:全国医院耗材支付方式变了!

2022-9-14

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加速

9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检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促进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DRG/DIP功能模块加快平稳上线,国家医保局决定开展以部署和完善DRG/DIP功能模块为重点的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监测点建设工作。

通知表示,监测点建设内容聚焦数据质控、数据抓取和数据应用三个方面。
国家医保局要求15项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在监测点医保部门、定点医保机构全面落地;DRG/DIP所需的医保结算清单、费用明细及住院病案首页等业务数据在检测点定点医药机构能够全面、准确、及时上传到省级和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同时,国家医保局将制定核心数据校验规则并开展质控,动态监测数据上传质量,定期通报改进进展。基于数据质控和抓取,有效满足国家、省级、统筹区、医疗机构各层级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相关工作需要。
通知中还规划出了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从2022年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要全部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在2019年至2021年试点基础上,按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进度安排。
为此,国家医保局率先选取了河北省邯郸市、江西省上饶市、山东省东营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邵阳市、广东省广州市作为首批监测点,并在监测点数量达到30个左右后全面推开。争取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地区达到监测点建设要求。
显然,医保支付改革已经进入“快车道”。而本次国家医保局对DRG/DIP功能模块为重点的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监测点建设工作,无疑是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进一步推动。
全国医院耗材支付方式统一
为了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和不合理增长,降低人民看病负担,激励医疗机构良性发展,医保部门近年来在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下了许多功夫。
无论是带量采购、DGR/DIP支付改革,还是医保信息的全国统一,在这场改革里,耗材遴选、采购、配备、使用、支付、结算等环节被一一重塑,形成了“一盘棋”。
去年1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医保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命名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医用耗材医保准入管理制度,制定医保医用耗材编码规则等,对各省落实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确定等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文件要求对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耗材统一实行准入管理,同时制定国家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国家基本医用耗材支付实行医保通用名管理。
建立“医保通用名”目录,关联相关数据库,统一适用于医保、准入、采购、支付、监管等应用场景,实现多职能通用,多部门共享。
今年5月,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已也在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域上线。涵盖支付方式、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等14个子系统,在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智能监管、集中采购、价格监测等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李淑春也曾表示,将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监测支付方式改革的成效,真正发挥医保支付“牛鼻子”作用,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
院内耗材营销模式彻底改变!
支付方式的改革虽然表面上没有干涉耗材的价格,但从源头上改变了医院的成本控制逻辑:医疗机构出于成本考量,可能会严格控制耗材的使用。
尤其对于一些专科医院来讲,耗占比非常大。而实施新的付费制度后,将倒逼医院对采购、使用、储存等环节都进行精细化管理,促使耗材必须合理使用,不让耗材成为成本的绊脚石。
因此,医院经营模式的转变,势必会对院内耗材营销模式带来巨大影响。
对于经销商来说,在医保倒逼医院降低成本的同时,将会推动医院对经销商进行新一轮严格的筛选,能否提供高性价比产品为医院进行“省钱”,是医院选择经销商时的重要标准。
非临床必需的、可用可不用的、相对竞品性价比不高的耗材,首当其冲成为了医院率先“舍弃”的耗材。
当单个产品产出的微薄利润不足以支撑庞大的投入支出时,因此必然需要更多产品来共同贡献利润,分担投入成本。
对于经销商来说,营销方式或许也要从单个产品销售,转变为组合产品销售。
同时,随着医保信息化监管不断完善,产品信息也全面暴露在医保系统大数据之下。过去依靠回扣和费用营销堆砌的市场,也将随着行业转型、合规趋严而逐步失去竞争力。
目前,广东、河北、山东等多省都要求在2022年底实现统筹区DRG/DIP全覆盖,比国家此前要求的到2024年底前完成还要提早2年。
医保支付改革推进的速度明显正在加快,医疗器械产业一场更高层面的博弈也正式开始。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