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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双通道”等相关问题

2022-6-17

5月26日,来电人通过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1、医保双通道主要目的是什么?对于肿瘤患者来说,主要有什么便利?2、乳腺癌的靶向药“曲妥”和“帕妥”为什么在医院只能开到一种“帕妥”,另一种必须要到定点药店走双通道才能买到?


经研究,依据现行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双通道”的目的,是为了破解在医疗机构药品准入模式尚未明显变化背景下,部分国家谈判药品“先进医保,再进医院”而出现的“进院难”现象,从而提高药品可及性。对于包括罹患肿瘤的广大参保人,多了一个购买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谈判药品及医保结算的渠道,在提升药品可及性上提供了便利。


经查询《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您所咨询的药品分别为:曲妥珠单抗为具有限定支付条件的普通乙类药品,帕妥珠单抗为具有限定支付条件的乙类国家谈判药品;虽用于治疗乳腺癌,但两药的支付条件不同。各级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自行确定入院药品品种。


以省直统筹区域为例,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全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已组织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并确定了省直“双通道”药品外购管理定点零售药店(第一批),同时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已在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http://ybj.ah.gov.cn/xwzx/gsgg/146417801.html)。为方便参保人方便购药,公示表上列出了各定点药店的相关邻近定点医疗机构。


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及时购买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国家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企业提交的信息(截至2022年4月底),梳理形成了“国家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该名单可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首页右下角点击链接查询(http://www.nhsa.gov.cn/)。合肥市医保局也依托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新近上线“国家谈判药品配备查询”功能。参保人在已配备所需的国家谈判药品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依照限定支付条件要求购买该药品,在未配备该国家谈判药品且无同类替代药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完善“双通道”药品外购备案流程,在邻近的“双通道”药品外购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履行备案存档手续再购买相关药品。


目前,国家(安徽)医保信息平台正依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进度逐步完善相关功能。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