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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多措并举推进药械网络销售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2022-5-20

为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药械网络销售领域深入开展,省药监局严把“三个坚持”工作总基调,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以专项整治行动统领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药械网络销售市场环境,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强化工作部署

省药监局3月份组织召开“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管工作座谈会”,邀请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省内第三方平台公司负责人参会,对当前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一步推动第三方平台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提升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的信息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落细。


开展网络销售监测

联合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开展药械网络销售监测工作。针对发现的网络销售违法违规线索,由省药监局通报至相关分局、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置,并跟踪督办案件线索核查处置情况。截至4月份,药品方面共监测32.6万个网页,发现疑似违法违规线索22条,已完成核查处置18条;医疗器械方面共监测71.5万个网页,发现疑似违法违规线索10条,已完成核查处置10条。


明确“三方”责任

要求网络销售企业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网络销售违法违规产品,主动展示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处方药要严格凭处方销售,履行安全用药用械义务。要求第三方平台要落实审查核验义务,确保入驻平台的企业资质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对入驻平台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者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经营者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违法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网络监测线索处置工作,及时接收并核查省药监局推送的线索并按时反馈,对未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销售经营者,要及时进行责任约谈,并依法予以信息公开;对通过“线上”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不能“一删了之、下架了之”,要加强“线下”深挖细查,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以及经营未经注册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线索,坚决一查到底,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部门协同

对核查中发现提供虚假主体信息从事非法网络销售的企业或者个人,省药监局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与公安、通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相应部门支持,追根溯源,共同打击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伪造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等涉嫌犯罪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