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10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实施新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促进药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研究,形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安徽省药监局药械流通监管处委托我协会面向广大会员企业征求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见附件。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请各会员单位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4:30前将修订意见反馈至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ahsyysyxhmsc@126.com。
后期省局将根据协会意见反馈情况邀请有关企业召开座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如有疑问请联系协会张老师:0551-63710258
感谢大家对协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安徽省医药商业协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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