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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新增新冠肺炎治疗用药挂网采购的紧急通知

2022-3-31

相关医疗机构及药品生产企业:

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我省各级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的配备使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3号)以及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16号)要求,现就落实我省新增新冠肺炎治疗用药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凡生产新增新冠肺炎治疗用药的相关药品企业,请尽快在我省药品集中招标系统内申报产品信息,中心将启动药品绿色通道挂网机制,对资审合格的相关药品迅速导入药品交易系统、供医疗机构遴选、采购。

二、请各医疗机构依据临床需求,科学、合理采购使用新增新冠肺炎治疗用药。对于尚未挂网药品,允许医疗机构在保障临床用药前提下应急采购。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