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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1-8-18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相关要求,国家商务部拟对《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5号)进行修订,现委托安徽省医药商业协会向广大会员单位征求修订意见。1、《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具体内容见附件;2、请各会员单位于2021年8月24日前将修订意见反馈至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1755844602@qq.com,如有疑问请联系协会张老师:0551-63710258。感谢大家对协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安徽省医药商业协会
  2021年8月18日